王荃表示,溺水和道路交通傷害,是我國兒童因傷害致死的最重要原因,所以從這兩方面詳細闡述了應如何保護孩子。
“溺水是無聲的,且發(fā)生非常迅速。只要有水,孩子就有可能發(fā)生溺水,所以我們一定要幫助孩子排除這些隱患,例如家里的浴盆、水盆、水桶中的剩水要及時傾倒,或者一定要加蓋。兒童如果去游泳,一定要去配有正規(guī)資質救生員的場所,不要游野泳,不要去危險和不安全的水域或水體內游泳。即便有救生員,家長也要叮囑孩子一定處于救生員視線中。還要告知孩子,沒有深水證不要去深水區(qū)冒險,不要讓孩子高估自己的游泳技能。”她說。
“開放水域一定要有醒目的警示標識,要讓孩子在游泳前做好熱身,不在水中做危險動作,而且不要在身體不適時游泳,饑餓、飽食、太困太累時也都不要游泳。即便是在游泳池,未成年人也應與家長或者同伴結伴,若在游泳過程中覺得不舒服,一定要及時示意同伴或家長、救生員,并盡早脫離水體,不要讓自己遇到危險。”王荃提示說。
她還表示:“我們做水上活動時,一定要正確穿戴救生衣等救生裝置。兒童如果發(fā)現(xiàn)同伴或其他人溺水,一定不要自行下水救助,應該及時呼叫援助。如果情況允許,可從岸上找一些可能幫助溺水者的物品拋擲給他,讓他能處于漂浮狀態(tài)。4至8歲的孩子可以學習一些游泳技能,這是家長可以做到的。”
“兒童道路交通傷害的問題,最基本的原則就是所有人都要去遵守規(guī)則、杜絕違規(guī)行為。家長一定要加強監(jiān)護,遵守規(guī)則。12歲以下兒童不坐副駕駛,不要直接給孩子佩戴成人的安全帶,也不要抱孩子乘車。因為一旦發(fā)生碰撞,家長抱不住孩子,突然開放的安全氣囊會產生巨大力量,孩子根本無法承受,會給孩子巨大傷害。即使是短距離出行,也一定把孩子放置在后排,并讓他佩戴包括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坐墊在內的安全正規(guī)的兒童安全約束系統(tǒng)。”王荃說。
她提醒大家,無論時間長短,一定不要把孩子單獨留在車里。“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因為這樣很可能會傷害孩子。啟動車子前,拜托各位司機一定看看車旁邊有沒有孩子正在玩耍。電動自行車停放后,請順便拔掉鑰匙,并把車放在正規(guī)地點充電。另外,不要搭載多人。”王荃說。
此外,王荃還表示:“家長要加強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他們對危險的識別能力。平時孩子可穿著顏色鮮艷的衣服或反光服,這樣在過馬路時可提高周圍人的關注度;還要提醒孩子別在馬路上玩耍,或進行任何體育活動;走路時不要嬉戲打鬧、看書、看手機;不闖紅燈也不要翻越護欄。要告知孩子,下車后一定不要在車前猛跑,乘車時也不要把頭和軀干伸出車窗外。在小區(qū)里,千萬不要讓孩子在車庫旁邊、車庫內或汽車周圍,乃至在道路上玩耍,因為這樣非常容易發(fā)生危險。”
最后,王荃強調:“孩子在騎車、玩滑板時,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不要在道路上玩。12歲以下兒童不要騎車上路,16歲以下未成年孩子不要騎電動自行車上路。我不建議孩子們去操作電動平衡車和電動滑板車,更不要把這兩樣東西作為交通工具使用,因為這樣對孩子非常不安全。
“我想把中國疾控中心和聯(lián)合國兒童基金會最近推出的關于預防兒童傷害的九個字送給各位家長,就是‘看住了、管好了、用對了’。說實話,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長,真的在于大家的共同努力。”王荃說。